最近小編有被問道車票計入差旅費,企業要如何去做納稅調整,相信還是存在很多的小伙伴們不太清楚這個問題,今日小編一一為大家解答。(企業內控培訓)
提醒:好多會計認為只要是車票就一定計入“差旅費”,不一定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可能要納稅調整!
比如一:替客戶報銷的車票,屬于業務招待費,按照招待費的標準來稅前扣除。
參考:《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比如二:職工家屬報銷的車票,屬于與取得公司收入無關的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
參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提醒:差旅費的稅前扣除,并未僅僅憑借一張車票。還是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僅僅需要提供往返車票、住宿費發票等,還需要提供差旅費報銷制度以及能夠證明差旅費真實性的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工作任務、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2018 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問題解答》第十五問對于“企業發生的差旅費支出如何稅前扣除?”的解答:一是納稅人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本企業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其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二是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有效憑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差旅費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工作任務、支付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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